無論你做事多有效能,也不可能用一周四十或甚至六十小時的工作時數(shù),完成一百小時的工作。與其讓「可能會做不完」的恐懼感左右你的決策,不如用客觀的角度來處理。
先搜集具體的事實,包括明確的項目清單、每個項目的預(yù)計所需時間,將必須完成的事情和可運用的時間相對照,以圖像元素來標(biāo)示兩者的差距。這圖像元素可簡可繁,例如把你的周行事歷印出來即可,或做一套完整的項目計劃。接著再和委任你工作的人開個戰(zhàn)略規(guī)劃會議,討論哪些工作可以分派出去或予以簡化,讓你把時間放在最重要的事上。若以這種方式處理,請對方定出大方向,大家不但可一起排出工作的優(yōu)先級,同時又能符合你實際的工作時程。
?